编者按:各直播平台逐渐兴起,“直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为今年最受关注的事件,有的出版社已经开始了图书营销的“直播”之路,反馈超乎想象。面对“直播”热潮,出版界的同仁们大家准备好了吗?
  2016年最火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凭借其快速、分享、集中的社交本质,已经成为移动互联时代的主流载体,越来越多的人涌向直播平台,享受着直播带来的乐趣。
  以前的活动大家都忙着拍照发朋友圈,如今发布会上更多的是拿起手机面向粉丝们做起了直播。"无直播不传播"的口号正渐渐成为共识,全民网络直播时代已然来临。
  某图书活动现场的直播状态
  “一种新媒介的出现,将导致一种新文明的产生。”从电视到互联网、从PC到手机、从微博到微信,每一次的媒介变革都带来了一场营销革命。在过去几年,很多机构将微博、微信作为品牌营销和文化传播的标配。不过,这些传播主要还是基本以图文为主的,图文始终不够立体,用户看到的还都是静止的,并且在如今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单纯的文字传播很可能被忽略。而现在视频直播正在兴起,正好弥补了以前企业进行营销传播时的缺憾,在微博、微信之外,多了一个更为立体生动的营销阵地。
  尽管目前直播平台和节目都很多,但很多平台都是美女,内容、内涵上并不是很丰富。与书有关的直播较少,主要都以活动的直播居多。直播已经火了,出版业再不做那就晚了。
  直播究竟是什么?
  直播是一种实时的互动,是一种社交方式,是一种娱乐方式。直播也是一种新的内容生产方式。直播平台,是内容聚合的一个平台,可以汇聚这个世界当前正在发生的事情。它以普通用户自发生产内容为基础,并由此引发的人与价值内容的关联、人与人的关联、人与商业的关联,最终为用户产生商业价值的互联网商业形态。
  目前有200多家直播创业公司,而随着纯直播App的出现,各大知名的App也分别内嵌了直播功能。直播市场的如此火爆,竞争想必也是异常激烈。通过大胆新奇的内容去提升人气,增加点击量,难免会出现内容违规的情况。
  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在开展直播活动前要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另外,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来开展业务。
  目前,知名APP内嵌直播功能的主要为4类,新闻类、视频类、电商类和社交类。其中新闻客户端加入直播功能更加得心应手,因为新闻类客户端本身有着庞大的用户基础。电商类也都加入了直播的队伍中,与出版业关联较为密切的则是大V店的直播功能。
  在纯直播App方面,又分为娱乐类、直播+游戏类、直播与垂直领域的融合三类。其中娱乐类直播App主要以映客、花椒等为代表,内容主要是围绕个人进行的自拍和围绕演唱会、体育赛事、发布会的拍摄两种。
  直播+游戏类,例如虎牙直播、斗鱼TV、熊猫TV等,直播内容多为玩游戏的实况或者国外顶级联赛的实时解说,因此平台的用户也多为各类游戏的粉丝。
  直播与各垂直领域的融合则是将直播仅仅作为一种形式,融合在垂直领域。比如直播+体育,基本上主流的体育App都具备了直播比赛功能。又如直播+电商,淘宝、天猫、唯品会、蘑菇街、聚美优品、苏宁易购都在自己的App中或者借助其它平台,进行直播导购或者买手直播,商家和消费者直接互动,吸引消费者下单,目前大V店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此外直播+教育培训则最终期望通过培训和回答问题来赚钱,这个概念与最近红极一时的“值乎”和“分答”类似。
  直播营销是一种营销形式上的重要创新,有着极大的优势:直播本身就是一个事件和一个话题,其新闻效应更强,更容易引爆和传播。直播能体现出用户群的精准性。在观看直播视频时,用户需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共同进入播放页面,这些人就是目标人群。直播能够实现与用户的实时互动。不仅仅是单向的观看,还能一起发弹幕吐槽。
  直播,这种带有仪式感的内容播出形式,能让一批具有相同志趣的人聚集在一起,聚焦在共同的爱好上,情绪相互感染,达成情感气氛上的高位时刻。如果能在这种氛围下做到恰到好处的推波助澜,其营销效果一定也是四两拨千斤的。
  出版+直播成为营销标配
  新闻发布会、活动现场做直播,已是平常的事情了。作家们的新书举行发布会的时候,也陆续推出一些直播活动。图文直播、视频直播的现象大家已经屡见不鲜。从王蒙、何建明等人的新书发布,到现在年轻人中人气很高的刘同等人,还有一些网络作家,都会用直播的方式,一方面让读者更直观地看到作家的状态,另一方面也可以更直接与读者互动。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