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北京、张家口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虽然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经渐渐远去,但每当有人无意中提起奥运会,依然会唤起我们的记忆,奥运金牌、福娃、中国印、鸟巢、水立方……太多太多画面令人终生难忘。除了这些,还让一些人记忆犹新的是:奥运会的版权保护工作。
  北京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不仅得到奥组委的认可,也为中国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奠定了基础。通过连续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发现,对与之相关的衍生产品开发和创造,是版权链条上一个不可或缺的掘金神器。但是由于我国的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尚属于初级阶段,因此也遇到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原生作品的设计
  ——要考虑衍生产品的制作
  提到衍生产品,很多人自然会联想到一些由动漫作品衍生出的毛绒玩具、马克杯、服装、文具等。随着我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产业界开始意识到这些大型文体活动开发出的一系列衍生品价值不可小觑,而它们的版权授权问题更不可忽视。
  “大家都知道,有原生作品才存在衍生产品,还记得当初北京奥运会的中国印,由于当时设计的是篆刻的形式,上面有一些刀刻的痕迹,在我们进行衍生产品生产时问题就出来了。当尺寸小到一定程度,或者在一些特殊材质上进行加工的时候,那些刀刻的痕迹就出不来了。这是因为在最初设计时,没有考虑到是否适合衍生产品的生产。虽然后来北京市奥组委专门出了一个设计指南,标明当产品小到一定尺寸或应用到特殊材质后,刀刻痕迹可以没有。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因为《著作权法》《商标法》明确规定,当你在产品上加注版权标志或商标时,应与向主管单位进行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时出示的标志一模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有很多衍生产品在包装上加了版权标志和注册商标,而产品本身却没有加。”11月8日,2014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法律与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原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李雁军,在2013创意产业与版权运营研讨会上与大家分享了他在参与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中衍生产品开发时遇到的问题。
  通过这次教训,李雁军谈到,在后来的衍生产品开发中,他们的版权团队里永远都有工业设计团队。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在文化产品的衍生开发上,一定要从原始版权取得的时候就考虑到最终的产品能不能立体化、能不能量产。
  原始权利的取得
  ——避免发生版权纠纷
  谈到作品原始权利的取得,李雁军特别强调,企业在获得授权时,获得的权利一定要完全符合后续衍生产品开发的需要,尽量不要有追加和追认的情况出现。因为,如果企业在获得作者授权之前,没有把这个作品的衍生开发进行商业计划,那么一旦这个作品红了,才发现当初在与作者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进行衍生产品开发,到那时,再与作者补签合同,很可能被人家漫天要价,从而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李雁军还提醒大家,要加强跟第三方的合作和控制。因为在他经历的大型活动中所涉及的版权纠纷,99.9%都是第三方惹的祸。例如,在某个大型活动里面,一些版权专家出了本书,并表示内容没有问题,经过他们确认该书的版权确实没有问题,但最后还是当了被告。原因是他们在把书拿到印厂时,工厂从自己的展厅找了一个产品的吉祥物,并表示把这个吉祥物印在书上肯定好卖。结果确实卖得很好,但供应商找来了,提出贴在书上那个吉祥物的版权是他们的,于是供应商把活动的组委会和一个大型国企的经销商都告上法庭,虽然最后以调解告终,但企业也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