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不仅关系到版权产业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保护和激励民族文化生产力和原创力,新技术不仅给版权产业带来巨大冲击,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因而,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内容产业需要与网络运营商携手,共同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产业链的发展与共赢,要重视并解决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运营与保护问题。
  挑战:
  盗版更隐秘 侵权成本更低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自媒体,不论以何种方式使用,都是一种版权价值的体现,而与此相应,版权问题也正呈爆发式增长。除了传统的侵权问题,新技术还催生出新的版权问题,比如为适应手机阅读而进行的网页转码对原来页面的删减、改动,聚合类网站(手机APP)的版权授权问题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秀军认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新业务、新应用、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全方位、多层次满足着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成为我国网络文化发展的新亮点。但由于移动互联网开放式传播的特点,也给网络版权保护带来诸多问题和挑战。网络是版权保护的核心区,也是侵权的重灾区。如何做到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和促进网络信息传播相平衡、相协调,成为困扰当前互联网业界的重大难题,也是影响和制约我国网络文化大发展的重要因素。
  来自技术领域的代表、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认为,移动互联网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盗版行为更加隐秘、侵权成本更低;权利主体多元化,版权归属更加复杂;有效维权更加困难,权利人在发现侵权、取证、诉讼方面的难度会更大。
  机遇:
  能创造出高附加值文化产品
  在给传统版权保护带来挑战的同时,与会专家更注意到移动互联网给版权运营和保护带来的机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我国网民中用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占比已达72.2%,首次超过台式电脑,成为我国网民第一大上网终端。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亿,其中手机网民达4.64亿,占网民总数的78.5%。可以说,我国已经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陆益民认为,移动互联网让版权产生更高的附加值。版权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产,借助移动互联网新的技术和新的渠道,通过深层次的开发,能够创造出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并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领域。
  而在技术给版权保护带来的变化方面,百度公司董事长李彦宏认为,相对于以PC(个人电脑)为终端的传统互联网所倡导的自由、开放、超级链接的技术特性,移动互联网的运行特点是一个闭环,用户的需求在一个APP上就能够实现。对于版权来说,这种闭环实际上就是能够把内容放在这个平台的控制之下,这样对版权的保护就变得更加容易、更加方便了。
  共赢:
  传统出版业应着眼版权合作
  据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王涛提供的数据,到2012年,中国数字出版行业的营业收入达到1935亿元,而传统出版业从中分得的蛋糕不到3%。因此他略带调侃地说,自己代表的是出版行业的弱势群体。但他同时也提出,传统出版要转型,不应仅仅表现为做几个APP应用、上线几本电子书,而是要实现整个出版业务流程的数字化、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读者的个性化需求、制定统一的格式标准以及便捷清晰的授权模式。“内容资源如果不能适应数字时代的版权要求,在我们手里就会贬值。”他认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没有一家企业能做到覆盖全产业链,因此传统出版社要着眼版权合作与共赢,让版权资源成为整个产业链中最活跃、最有价值的要素。
  腾讯网主要创始人陈一丹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无论是版权产业还是互联网行业,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实现行业的繁荣发展,两个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秉承规则透明、技术中立、开放协作的心态,协同创新,使得优质内容更好地借助移动互联网来实现价值,真正实现版权兴业。”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